2016年國家四部委對《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進行了較大調整,很多企業自身技術很好,但在領域的選擇上出現偏差,導致申報結果不理想。建議企業在準備認定材料過程中結合自身研究開發項目、產品、專利技術等來選擇對應的領域,做到研發項目、產品、專利、領域的四點統一。
另外研發項目既要結合企業實際體現行業的先進性,在技術材料的編制過程中也要注意與領域的契合。往年專家評審時都會否定一部分企業的低水平研發項目或編造的不切實際的前沿高端項目,與之對應的研發費用、成果轉化也被剔除,危及申報結果。


